土地无证,口头协议,自行由河改为土地,被国修路占用后,不给补贴,如何解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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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地补偿款不给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,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、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,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,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,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、征收土地的,其批准文件无效,对非法批准征收、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非法批准、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,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,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。
非法批准征收、使用土地,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,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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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,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,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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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地补偿纠纷,如果征收部门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你给付征地补偿款,那么你直接向法院起诉,要求履行征地补偿协议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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