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网上谈了一男朋友,期间他给我买了对耳钉,说不给他就起诉我,咋办呢

04-23

你好!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一些东西,法律上认定是附解除条件的一种法律行为。如果最后双方没有结婚,东西要适当返还。男方只送了对耳钉,属于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互送的礼物,法院原则上认定是赠与,赠与完成了就不能再要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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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及时起诉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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